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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——入院须知更新时间:2024-12-08 编辑:宣传科
亲爱的病友: 您好!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,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。在您就诊之际向您介绍如下事项,请协助做好,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。 1、请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。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。 2、请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、既往病史、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。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、费用及基本医疗保险无法报销等后果自负。 3.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,服从医疗保险工作人员的检查与指导,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,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咨询。 4.为了保持诊疗环境安全、安静、整洁,请您爱护公共财物,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 5.门诊大厅24h提供开水,请节约用水,随手关闭水龙头开关,并注意防烫伤。 6.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、手术时,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,您或您的委托人应签署知情同意书。文书一经自愿签署,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。同时您有权了解检查或治疗的方式、方法和目的,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 7.为配合治疗,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指导您合理饮食和用药,需要您积极配合,遵从指导。同时,您有向医、药学人员了解安全用药信息和知识的权利,要求其指导个人安全用药、合理饮食。 8.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,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,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,您应该积极配合。同时,您有要求医务人员在为您就诊前要先洗手的权利,以预防交叉感染 9. 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、按时出院,出院后,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、休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。 10.门诊病历在就诊时在医生办公室打印,若需复印住院病历,请您携带患者及复印者身份证原件来院。 10.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 11.我院为滨州医学院等多所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,请您积极配合庆教学工作。 12.特别提示,您在住院诊疗期间,我院医务人员不收受“红包”或礼品,请您自觉不送“红包”或礼品。 祝您早日康复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