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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年度党员党费缴纳标准说明的通知更新时间:2022-01-16 编辑:宣传科
各党总支、党支部: 根据中央组织部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和滨州市委组织部《关于进一步严格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有关规定,惠民县委组织部工作要求,现将2022年度党员党费缴纳基数、月交纳党费数额发给你们,各党支部要及时做好公开公示。党员党费缴纳标准如下: 党员2022年缴纳基数以2022年1月工资为基础计算,计算公式为: 在职在编人员=(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+绩效工资-养老保险-医疗保险-失业保险-住房公积金-职业年金-应交税金)*交纳比例 在职合同人员=(岗位工资+工龄补贴薪级工资+绩效工资-养老保险-医疗保险-失业保险-住房公积金-应交税金)*交纳比例 离退休人员=(基本离退+增发离退+调资增发)*交纳比例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: 在职人员每月工资收入(税后)在3000元以下(含3000元)者,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.5%;3000元以上至5000元(含5000元)者,交纳1%;5000元以上至10000元(含10000元)者,交纳1.5%;10000元以上者,交纳2%。 离退休人员每月领取5000元以下(含5000元)的按0.5%交纳党费,5000元以上的按1%交纳党费。 党员对交纳党费数额如有异议,请联系党建办公室核对。 党建办公室电话:5321830
党 建 办 公 室
2022年1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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